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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9-12-1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8079810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237

主旨:

    公告「癌症治療藥品臨床試驗基準」(Guidance for the Clinical Trials of Antineoplastic Drugs)(如附件)。

依據:

    一、藥事法第四十四條。
    二、醫療法第七條、第五十六條。
    三、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

說明:

    嗣後凡癌症治療藥品臨床試驗,均請參考此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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