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2-01-03
- 文件類別:法規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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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基因工程藥品之查驗登記
說明:
-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基因工程藥品之查驗登記
(民國 91 年 1 月 3 日公布)
為了加強基因工程藥品的管理,預防和避免經由基因工程原料及生產過程
引進的病原,確保基因工程藥品的基因穩定表現、產品品質、安全及療效
,爰依據藥事法第四十二條及七十四條,制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基因工程藥品之查驗登記」。本準則適用於基因工程藥品查驗登記時,對
於基因工程製劑、原料、製程管理以及產品之品質、安全、療效的要求。
第一條 本準則所稱之「基因工程藥品」包括「基因重組蛋白質藥品」及
「單株抗體藥品」等,以基因工程方法製造之生物藥品。「基因
重組蛋白質藥品」,係指以基因工程方法,將產品之去氧核醣核
酸 (DNA) 片段,藉由質體 (plasmid) 或病毒載體等,送入適
當的微生物或細胞株內。藉此基因表現出蛋白質,再經由萃取及
純化獲得所需之產品。本準則所稱之「單株抗體藥品」,係指經
由純株融合瘤細胞 (hybridomas) 產生之完整免疫球蛋白及其
衍生物。
第二條 基因工程藥品應檢附之資料:
一 基因工程原料藥
二 種批系統、細胞庫與原料之管制
三 基因工程原料藥的製程管制資料
四 對照標準品/血清組
五 基因工程原料藥的規格及分析方法
六 基因工程藥品的製造及規格
七 基因工程藥品試驗中的成品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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