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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6-04-1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 字第 0950312429 號
  • 分類: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點閱次數:208

主旨:

    公告「藥害救濟給付計算裁量表」。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條第二項。

說明:

    公告事項: 藥害救濟案件,經審議後無法合理認定有其他原因致死亡、身體障礙或嚴重疾病者,依據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 3 條、第 4 條與第 5 條之規定,視個案具體情狀與使用藥品產生不良反應之關連程度,另行酌予給付,本署修訂藥害救濟給付計算裁量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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