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1-06-2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 字第 0900039803 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54
主旨:
- 有關口腔黏膜病變著色檢測試劑製品「Ora Test」之管理規定乙案,經核本品應以藥品列管,請查照。
說明:
- 一 前述產品原 86.02.24 衛署藥處字第 F86002008 號簡便行文表審查結果「該體外檢驗試劑列屬「暫毋須辦理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自即日起作廢;已輸入之成品,限六個月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送經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始得販賣,逾期查獲未驗章成品,得予沒入銷毀。
二 嗣後如欲輸入該產品,應依藥事法及本署「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相關規定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取得藥品輸入許可證後方得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