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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7-01-2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60306039號
  • 分類: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點閱次數:157

主旨:

    公告「含domperidone 成分之針劑安全性再評估結果及後續相關事宜」。

依據:

    藥事法第48條,第80條及藥事法施行細則第37條第1項。

說明:

    一、含domperidone 成分之針劑安全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經本署再評估,含該成分之針劑於國外曾發生血管方面之不良反應的報告,考量臨床上有其他可取代藥品,本署審慎評估其效益與風險,本署將於96 年7 月30 日廢止含該成分針劑之藥品許可證。 二、藥商、藥局及醫療機構,應自正式公告廢止日起立即停止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零售,其製造或輸入之業者,並應於三個月內收回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依本法第79 條規定處理。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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