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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5-12-0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40336107號
  • 分類: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點閱次數:413

主旨:

    公告「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之定期安全性報告」之通報格式。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說明: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 訂定依據: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第四條 三、 為落實藥物安全監視制度,使國內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資料庫之建立更為完備,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本署訂定藥品定期安全性報告之檢送格式,詳如附件監視中新藥許可證持有者應依該格式填具內容,並依本署規定期限檢送至署委辦單位(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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