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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7-05-3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60318175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21

主旨:

    含Lysine acetylsalicylate成分針劑之統一適應症及仿單標準化相關事宜。

依據:

    藥事法第四十八條及第七十五條

說明:

    公告事項: 一、Lysine acetylsalicylate成分之針劑,其適應症統一修訂為「對不能口服NSAID之成年病人強烈疼痛之短期治療、成人發燒症狀之緩解」,其仿單並請依附件內容修正。 二、持有前項藥品許可證者,可自本署網頁(http://www.doh.gov.tw )下載附件內容修正仿單,並於96 年11 月30 日前申請適應症及仿單變更事宜(毋需繳交規費),逾期未申請者,本署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處理。 三、含該成分藥品之新申請查驗登記案,亦應依本公告規定辦理。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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