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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7-07-13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藥字第0960001939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50

主旨:

    預告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八十六條草案。

依據:

    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 修正依據:藥事法第三十九條。 三、 「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八十六條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中醫藥委員會網站(http://www.ccmp.gov.tw)。 四、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本署中醫藥委員會,逾期視同無意見。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雙城街6號 (三) 電話:02-25872828-217 (四) 傳真:02-25994287 (五) 電子郵件:nhei@ccm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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