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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8-03-0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7030496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其他
  • 點閱次數:229

主旨:

    公告「成藥基準表-漱口水劑」修正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說明: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訂定依據:藥事法第39、46、47條。 三、草案內容:詳如附件。 四、原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處方成分、含量符合本基準表者,類別變更為「乙類成藥」。若成分含量低於本基準之下限者,不以藥品列管;高於本基準上限者,以藥品其他類別管理。 五、對於本修正草案,任何人得於公告起1個月內將意見送達本署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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