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8-05-13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7031244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45
主旨:
- 為保障素食消費者之用藥權益,有關西藥膠囊製劑外包裝標示事宜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復請 查照。
說明:
- 一、如西藥膠囊製劑之全處方及膠囊外殼皆不含動物性成分,亦不含蒜、韭菜、蓼蕎、蔥、興渠五種植物性成分,本署同意藥商於填具附件之切結書表送署後,即可於藥品外包裝或仿單上標示「素食可用」等字,毋須另向本署申請仿單、標籤、外盒變更。
二、日後新申請查驗登記或變更登記之案件,如符合說明一之情形,除須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規定檢附資料外,亦應填具附件之切結書表一併送署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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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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