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92-12-31
- 分類: 其他
- 文號:衛署藥字第08189280號
- 主旨:公告本署對含 TURPENTINE OXIDATION PRODUCTS, TURPENTINE HYDROSOLUBLE DERIVATIVES 等成分製劑用於「呼吸道感染、氣喘、手術後引起嚴重之支氣管炎」等適應症療效需再評估之處理措施。
- 發文/公布日期:1997-02-2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3010641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33
主旨:
- 公告含TURPENTINE OXIDATION PRODUCTS,TURPENTINE HYDROSOLUBLE DERIVATIVES等藥品製劑有關事宜。
依據:
- 本署81.12.31.衛署藥字第8189280號公告。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含TURPENTINE OXIDATION PRODUCTS, TURPENTINE HYDROSOLUBLE DERIVATIVES等成分製劑宣稱「呼吸道感染、氣喘、手術後引起嚴重之支氣管炎」等適應症
,經評估,含該成分製劑(詳如附表)之臨床療效證據不足,列屬評估未獲通過藥品。
二、前項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對該項評估結果如有異議,應於民國83年 8月31日前,檢附確證療效之臨床報告等研究之中、英文文獻資料 (其臨床評估文獻之研究設計應至少具備適當之對照組比較或雙盲設計。一般敘述性質與個案報告不
列入考慮) 裝訂成冊,並附摘要一份,提出申覆。
三、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備齊資料申覆者,視同自動放棄。含有該成分之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不准展延,由本署逕予公告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