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1991-11-15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991573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354

主旨:

    公告含 CARPRONIUM CHLORIDE 成份藥品有關事宜。

說明:

    公告事項︰ 一、有關含 CARPRONIUM CHLORIDE成份製劑宣稱預防脫毛、促進生毛及皮脂漏治療等適應症,經核該成份之藥理依據不明且臨床療效證據不足,列屬評估未獲通過藥品。 二、凡含該成分製劑之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屆滿不得展延,由本署另案公告註銷。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