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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9-03-3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80311827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48

主旨:

    公告96 年度藥物安全監視期滿藥品之仿單加註相關事宜。

依據:

    藥事法第48 條及第75 條。

說明:

    一、96 年度監視期滿之藥品,經本署依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及臨床相關文獻報告進行評估,其評估結果為含Atorvastatin、Cefprozil 、Celecoxib 、Losartan potassium and hydroch - lorothiazide 、Rabeprazole 及Ropinirole 成分藥品需於中文仿單加註警語,其加註欄位及內容請參考附件。 二、凡持有前項成分藥品許可證者,應於98 年9 月6 日前至署辦理中文仿單加註事宜。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96 年度監視期滿藥品加註警語之成分品項及加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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