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6-05-30
- 分類: 藥政管理
- 主旨:藥事法
- 發文/公布日期:2009-04-08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80316222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79
主旨:
- 公告Heparin不純物之檢驗規格與方法相關事宜。
依據:
- 藥事法第39 條、48 條及97 條之l。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含Heparin sodium 成份藥品,其Heparin sodium 原料藥應依美國藥典(USP)發布修訂Heparin sodium monograph (如附件)中鑑別項B(核磁共振法)及鑑別項C(毛細管電泳法)進行檢測,不得檢出over-sulfated chondroitin sulfate 不純物。
二、持有前項藥品許可證者,如檢驗規格與方法不符前項規定者,應於98 年9 月30 日前向本署主動申辦檢驗規格與方法變更(毋須繳交規費),逾期未申請者,本署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處理。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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