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8-09-12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主旨: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 發文/公布日期:2009-05-08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80321708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330
主旨:
- 預告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十五條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 藥事法第三十九條第四項。
三、「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doh.gov.tw)。
四、本次公告之適用對象包括外銷專用包裝,以避免台灣產製之藥品流為國外製毒集團之原料來源。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 本署藥政處。
(二)地域: 10341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 (02)85906666轉分機6994
(四)傳真: (02)25233303
(五)電子信箱: pakanchi@doh.gov.tw
公告影像檔
- 衛署藥字第0980321708號 pdf 115KB,下載 86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