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0-01-2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100002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149
主旨:
- 公告「本署執行GMP藥廠查核時,廠方若未能提供含假麻黃素(Pseudoephedrine)、麻黃素(Ephedrine)或甲基麻黃素(Methylephedrine)成分藥品之運銷紀錄者,將評為嚴重違反GMP規定」。
說明:
- 為期GMP藥廠落實含假麻黃素(Pseudoephedrine)、麻黃素(Ephedrine)或甲基麻黃素(Methylephedrine)成分藥品之自主管理,自即日起,本署於執行GMP藥廠查核時,將加強確認該等製劑之運銷與流向,廠內若未能提供相關產品之運銷紀錄者,將列為嚴重違反GMP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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