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9-03-31
- 分類: 藥品臨床試驗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80303408號
- 主旨:公告「植物藥新藥臨床試驗基準」如附件。
- 發文/公布日期:2010-12-1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0991414899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42
主旨:
- 公告訂定「植物藥新藥查驗登記審查基準」(草案),如附件。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植物藥新藥查驗登記審查基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doh.gov.tw )及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最新公告網頁。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10441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80號
(三)電話:(02)85906666 轉6972
(四)傳真:(02)25233303
(五)電子信箱:ellan@fda.gov.tw
說明:
一、「植物藥新藥查驗登記審查基準」(草案)之制訂乃為因應植物藥新藥的獨特性質,提供產業界在研發植物藥新藥過程中可參考之具體依據。
二、本草案係參考並延續本署98年3月公告之「植物藥新藥臨床試驗基準」之概念,匯入世界衛生組織,與國際上醫藥先進國家,如美國、歐盟與澳洲等之法規精神,並考量國內製藥產業現況而研擬,期能在保障民眾健康及促進產業發展間取得平衡。
三、本草案基準所指之審查原則及考量重點,係針對依處方藥申請查驗登記者,依非處方藥申請查驗登記者,須參照非處方藥相關之規範。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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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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