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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1-04-1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署授食字第1001400735 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56

主旨:

    預告訂定「生物檢體輸入輸出作業要點」(草案),如附件。

說明:

    一、公告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草案內容:詳如附件,旨揭作業要點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doh.gov.tw)衛生署公告網頁,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本局公告」網頁。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二)地址: 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00轉分機7442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信箱:yhfu@fda.gov.tw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生物檢體輸入輸出作業要點(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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