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11-04-20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署醫字第1000261308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41

主旨:

    本署100年1月12日衛署醫字第1000203890號函有關人體試驗計畫受試者單一性別比例乙案,修正如說明段,請查照辦理。

說明:

    為確保參與人體試驗之受試者權益,非因特殊性別所研發使用之藥物人體試驗計畫,其計畫受試者之召募不應排除單一性別,如屬學名藥生體可用率、生體相等性之試驗研究,其受試者並應有合理之不同性別比例。

公告影像檔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