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09-12-14
- 分類: 藥品臨床試驗
- 文號:衛署醫字第0980263557號
- 主旨:訂定「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 發文/公布日期:2013-03-2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醫字第1020269432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51
主旨:
- 預告修正「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草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二、修正依據:醫療法第七十九條之一。
三、「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之衛生法令查詢系統(網址:http://dohlaw.doh.gov.tw/Chi/Default.asp)。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2-85906664
(四)傳真:02-85906061
(五)電子信箱:md0985@doh.gov.tw
公告影像檔
- 衛署醫字第1020269432號 pdf 101.9KB,下載 59 次
相關附件檔案
- 1020269432_「人體試驗管理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 pdf 86.7KB,下載 68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