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3-06-14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署科字第1020860407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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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為提升國內外多中心藥品臨床試驗人體試驗委員會(以下簡稱IRB)審查效率,本署自本(10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止試辦成立IRB 主審中心(以下簡稱c-IRB)協助審查作業,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 一、為提升我國藥品臨床試驗之國際競爭力,促進我國醫藥產業發展,本署規畫c-IRB審查機制,自本年3月15日起召集本署補助之「卓越臨床試驗與研究計畫」、「建置癌症卓越研究體系計畫」之代表及相關單位,召開4次會議討論c-IRB實施方式、審查時程及費用等,會中獲得大家一致支持之共識,本署遂自102年6月開始試辦c-IRB事宜。
二、c-IRB之執行方式,主要係藉由本署補助之「卓越臨床試驗與研究計畫」項下5家卓越中心(台大醫院、成大醫院、萬芳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及長庚醫院)及「建置癌症卓越研究體系計畫」項下2家卓越癌症研究中心(台北榮民總醫院及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共7家醫院,輪流擔任國內外多中心藥品臨床試驗之IRB主審中心,並由本署指定機構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分派案件至各IRB主審中心。每案IRB審查時間期能以30工作日完成為目標,其中包括:主審中心須於20工作日內完成主審審查,後續實施執行臨床試驗之醫院則須於10工作日內完成簡易審查,作業流程如附件。
三、期透過以上作法,能有效提升國內臨床試驗之效率,建置良好環境,達到台灣成為亞太地區國際臨床試驗中心。貴單位若有藥品臨床試驗欲參加本項c-IRB審查試辦計畫者,請逕向CDE提出申請。CDE將於6月18日、6月21日及6月24日分別在台北、台中及高雄各舉辦一場藥品臨床試驗c-IRB審查機制說明會,請踴躍報名參加。
四、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者,請逕洽下列聯絡人:
(一)醫藥品查驗中心:余珮菁專員,電話:02-8170-6000 分機711,e-mail:pcyu030@cde.org.tw
(二)本署科技發展組:王麗雪博士,電話:02-8590-6454,e-mail:sclisachang@doh.gov.tw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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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860407_c-IRB組織圖及實施方法.pdf pdf 48.4KB,下載 7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