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13-09-26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530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223

主旨:

    修正「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及其作業注意事項」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

說明:

    修正「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及其作業注意事項」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

公告影像檔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