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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4-05-2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部授食字第1031404495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53

主旨:

    預告訂定「指示藥品審查基準一般皮膚外用劑一外用殺菌劑」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及藥事法第三十九條

說明:

    一、本基準草案如附。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公告資訊」下之「本署公告」網頁。 二、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次日起3個月內陳述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號。 (三)電話(02)27877435 (四)傳真(02)27877498 (五)電子郵件: cmwang@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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