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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18-06-08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部醫字第1071663444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259

主旨:

    預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草案。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說明: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醫療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 三、「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之「衛生福利部法規檢索系統」之「法規草案」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8樓。 (三) 電話:02-85906666分機7306。 (四) 傳真:02-85907088。 (五) 電子郵件:mdchiaolin@mohw.gov.tw。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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