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18-12-28
- 分類: 藥品臨床試驗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衛授食字第1071409143號
- 主旨:有關公告「修正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補件期限,並自108年7月1日起實施」一案,業經本部於107年12月28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410657號公告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發文/公布日期:2018-07-26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71406447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331
主旨:
- 為加速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辦理時效,提升國內臨床試驗競爭力,本署預告修正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之補件期限,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文到後30天內來函陳述意見,請查照。
說明:
- 一、依107年1月12日FDA藥字第1061411895號公告,現行本署對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限為45天,而提供申請者之補件期限為2個月,如無法於限期內補件可申請延期1個月,以致整體案件辦理時間過於冗長,影響臨床試驗之執行。
二、為加速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辦理時效,提升國內臨床試驗競爭力,本署參考國際作法,預告修正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案件之補件期限,補件期限縮短為7天,且不提供申請延期,以加速案件之審理。
三、本署鼓勵申請者可多利用送件前諮詢輔導機制, 檢齊資料後再行提出藥品臨床試驗計畫申請。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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