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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0-04-30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91403236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73

主旨:

    有關本署擬訂「採用電子病歷資料進行臨床試驗(研究)應注意事項(草案)」,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如有修正意見者,請於發文日起60日內來函陳述意見,請查照。

說明:

    一、真實世界證據為國際最新臨床應用趨勢,各國皆重點發展真實世界證據之應用並制定相關規範,爰參酌美國FDA公告之「Use of Electronic Health Record Data in Clinical Investigations Guidance for Industry」,並考量國內情況,擬訂旨揭草案,以供國內藥品研發依循。 二、旨揭草案內容請至本署網頁(http://www.fda.gov.tw/)/業務專區/藥品/政策法規公告專區/藥品相關公告/預告草案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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