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21-01-13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091413705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
  • 點閱次數:193

主旨:

    有關修訂「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以FDA藥字第1091413704號公告在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旨揭「核醫放射性藥品臨床試驗基準」草案,業經本署109年11月2日以FDA藥字第1091409357號函公告預告程序。 二、旨揭基準請至本署網頁:業務專區>藥品>臨床試驗(含BE試驗)專區>臨床試驗相關法規(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259)。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