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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05-24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101405048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74

主旨:

    邇來部分廠商於檢送藥品監視期滿總結報告後,於尚在審查期間,即另案申請中文仿單變更,致總結報告完成審查後,需再次審視新仿單刊載內容,而延長整個審查作業時程。為改善此一作業流程,爰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於新藥監視期屆滿後一年內,倘需申請辦理中文仿單變更時,請註明為「監視期滿後一年內之變更案」,以利併案審查。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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