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1-07-01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101406496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230
主旨:
- 檢送「新冠疫苗專案製造或輸入技術性資料審查基準」(如附件),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 一、旨揭審查基準制定之目的,係為說明於申請COVID-19疫苗專案製造或輸入時,須提交送審的化學製造與管制、非臨床、臨床等技術性文件,具體應呈現之內容。
二、相關資料可至本署網頁下載:首頁 >業務專區 > 藥品 > COVID-19專區 。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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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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