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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09-2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101407788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446

主旨:

    函知「人類細胞治療製劑捐贈者合適性判定基準」修訂草案,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如有修正意見者,請於文到60日內來函陳述,請查照。

說明:

    一、有鑑於細胞治療領域之蓬勃發展,我國於104年10月2日公告「人類細胞治療產品捐贈者合適性判定基準」,以確保用於細胞或基因治療之人類細胞產品無傳染性疾病之風險。而近年來國際間已陸續發表數篇相關補充指導原則,為達與國際法規協和,爰擬修訂前述基準名稱及內容,說明捐贈者合適性之判定條件,包含相關傳染病及其病原篩選及測試。 二、旨揭基準修訂草案請至本署網頁下載:業務專區 > 藥品 > 再生醫療製劑管理專區 > 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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