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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11-0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01406633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937

主旨:

    「已於十大醫藥先進國上市滿十年,國內屬新複方、新劑型、新使用劑量、新單位含量之非處方藥新藥查驗登記審查原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1月2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406632號公告修正,並修正名稱為「已於十大醫藥先進國上市滿十年,國內屬新複方、新劑型、新使用劑量、新單位含量之非處方藥藥品查驗登記審查原則」,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旨揭審查原則公布於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首頁 >業務專區> 藥品 > 新藥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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