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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1-11-09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01411379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177

主旨: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司依說明段辦理藥品「癌即瓦注射劑(衛部菌疫輸字第000973號)」之中文仿單變更,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二、經本部評估旨揭藥品應於中文仿單「特殊族群的使用」段落加刊「避孕」及「避免授乳」等相關安全性資訊,修訂內容詳如附件。 三、貴公司應於111年7月31日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依前開藥事法規定,廢止相關許可證。 四、倘貴公司於111年1月31日前向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辦理本函要求之相關中文仿單內容變更事宜(須以紙本送件),於期限內毋須繳交規費。逾期申請者,或仿單內容有本項以外之變更項目者,仍請依相關規定繳交規費辦理變更。 五、倘貴公司完成相關中文仿單變更,且於核准後將仿單?容函知下游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則得免除回收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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