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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2-08-2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11407224A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04

主旨: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司依說明段辦理aminoglycoside類藥品之中文仿單變更,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二、因具粒線體基因突變之病人使用aminoglycoside類藥品可能導致耳毒性風險增加,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本部依據藥事法第48條彙整國內外臨床文獻資料進行整體性評估,於111年8月22日衛授食字第1111406497號公告修訂該類藥品之中文仿單如下: (一)Aminoglycoside類全身性投予劑型(口服及注射)藥品仿單應於「警語及注意事項」及「副作用/不良反應」等段落加刊「具粒線體基因突變病人與耳毒性風險」及「耳毒性」之相關安全性資訊,其修訂內容詳如附件一。 (二)Aminoglycoside類耳部給藥劑型藥品仿單應於「禁忌症」段落修訂為「對本產品所含成分過敏之病人」及「鼓膜穿孔之病人」,並於「警語及注意事項」及「副作用/不良反應」等段落加刊「具粒線體基因突變病人與耳毒性風險」及「耳毒性」之相關安全性資訊,其修訂內容詳如附件二。 三、貴公司應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20條第1項第21款規定格式擬製中文仿單,並於112年4月30日前完成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依前開藥事法規定,廢止相關許可證。 四、倘貴公司於111年10月31日前向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本函要求辦理相關中文仿單內容變更事宜(須以紙本送件),毋須繳交規費。逾期申請者,或修訂內容有本項以外之變更項目者,仍請依相關規定繳交規費辦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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