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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3-03-09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121401550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223

主旨:

    為能持續推動「藥品以電子結構化仿單取代紙本仿單試辦方案」,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並請於112年4月17日前蒐集相關意見後綜整函復本署,請查照。

說明:

    一、本署於110年12月30日以FDA藥字第1101460142號函訂定「藥品以電子結構化仿單取代紙本仿單試辦方案」,於111年1月1日起開始試辦施行(附件)。 二、本署為能持續推動「藥品以電子結構化仿單取代紙本仿單試辦方案」,爰規劃蒐集各界意見並召開檢討會議,討論試辦方案內容及增減試辦品項,故建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蒐集並綜整共識意見後,於112年4月17日前函復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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