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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3-11-07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FDA藥字第1121409688號
  • 分類:罕見疾病藥品
  • 點閱次數:604

主旨:

    檢送「已於醫藥先進國核准之罕見疾病藥品認定併查驗登記審查試辦方案」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鑒於罕見疾病藥品(以下稱罕藥)具醫療迫切需求,本署特擬定「已於醫藥先進國核准之罕見疾病藥品認定併查驗登記審查試辦方案」,以加快罕藥上市。 二、本案試辦期3年,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試辦期滿後,將視其成效評估後續修訂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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