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3-12-13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21413353A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39
主旨:
-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司修訂「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病人用藥須知」,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 一、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二、本部依據藥事法第48條彙整國內外臨床文獻資料進行整體性評估後,認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病人用藥須知應完整含括重要之目標風險,爰於112年12月13日衛授食字第1121407854號公告修訂「含pioglitazone成分藥品之病人用藥須知」相關事宜,修訂內容如附件。
三、請貴公司確實依上開公告要求完成修訂後,並隨包裝檢附該病人用藥須知。
公告影像檔
- 衛授食字第1121413353A號 pdf 983.5KB,下載 89 次
相關附件檔案
- 1121413353A_附件.pdf pdf 182.9KB,下載 439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