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24-05-16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31405715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17

主旨:

    「公告『治善錠10公絲(衛署藥輸字第016195號)』及『滅殺癌注射液25毫克/毫升(衛部藥輸字第028034號)』藥品之輸入業者,應自本公告日起六個月內收回市售品(含依已撤銷之本部113年1月16日衛授食字第1139001569號公告辦理回收驗章者),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並應予配合相關回收作業。」業經本部於113年5月16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1014號公告發布,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旨揭公告請至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