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Logo

:::
  • 發文/公布日期:2025-05-1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41414051A號
  • 分類:藥政管理
  • 點閱次數:544

主旨:

    有關皮膚粉注射劑型產品之管理規範,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所轄藥商與醫療機構依循辦理。

說明:

    一、皮膚粉注射劑型係經冷凍、乾燥及研磨製成之產品,已超出人體組織物之同源使用,且其科學實證尚有不足。本部為強化是類產品之管理,皮膚粉注射劑型不再以人體組織物列管,應執行人體試驗或臨床試驗後,依其產品特性申請查驗登記,以證明其療效及安全性。

    二、自本函發文日起,皮膚粉注射劑型產品應依前述規定辦理,未經許可不得製造及輸入。

    三、建議業者於國內執行臨床試驗,並注意查驗登記相關規定,如有臨床試驗及查驗登記相關技術性問題,可向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申請諮詢輔導。

公告影像檔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