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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5-07-23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部醫字第1141665824B號
  • 分類:再生醫療
  • 點閱次數:493

主旨:

    「再生醫療技術組織細胞提供者合適性判定辦法」及「申請再生醫療及刊播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草案,業經本部114年7月23日衛部醫字第1141665824號公告預告訂定;「細胞治療技術審查費收費標準」業經本部114年7月23日衛部醫字第1141665824A號公告預告廢止,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本部,請查照。

說明:

    有關旨揭草案內容請逕至本部全球資訊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址:https://mohwlaw.mohw.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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