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2-09-30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11407703號公告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57
主旨:
- 公告修正「已在十大醫藥先進國核准上市滿十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不包括生物藥品),辦理查驗登記審查重點」,名稱並修正為「已在十大醫藥先進國核准上市滿五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不包括生物藥品),辦理查驗登記審查重點」如附件,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
說明:
為促進民眾新藥之可近性,在確保藥品之品質、安全丶療效,且對所有新成分新藥之審查標準均一致之情況下,修正旨揭審查重點如附件。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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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 已在十大醫藥先進國核准上市滿五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不包括生物藥品)之查驗登記審查重點 pdf 217.6KB,下載 9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