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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5-12-10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41402479A號
  • 分類:依公告仿單變更
  • 點閱次數:98

主旨: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司依說明段辦理含topiramate成分藥品之中文仿單變更,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依據:

    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二、本部彙整國內外臨床文獻資料、仿單及不良反應通報資料,評估懷孕及具生育能力之婦女使用含topiramate成分藥品治療癲癇之臨床效益及風險。由於母親於懷孕期間使用含 topiramate成分藥品,可能增加其孩童發生不良反應,如:先天性畸形、出生體重低下、智能障礙、自閉症類群障礙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風險,爰於114年12月10日以衛授食字第1141401839號公告修訂含topiramate成分藥品之中文仿單,修訂內容詳如附件一、藥品許可證清單詳如附件二。

    三、貴公司應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20條第1項第21款規定格式擬製中文仿單,並於115年10月10日前完成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依前開藥事法規定,廢止相關許可證。

    四、倘貴公司於115年2月10日前向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辦旨揭相關中文仿單內容變更事宜,毋須繳交規費。逾期申請者,或修訂內容有本項以外之變更項目者,仍請依相關規定繳交規費辦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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