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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5-12-11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部醫字第1141670768C號
  • 分類:再生醫療
  • 點閱次數:148

主旨:

    「申請再生醫療及刊播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業經本部於114年12月11日以衛部醫字第1141670768號令訂定發布,並勘誤「再生醫療技術及指定製劑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一,請查照。

說明:

    旨揭法規內容業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及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專區,請於該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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