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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26-01-0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部醫字第1141671851C號
  • 分類:再生醫療
  • 點閱次數:153

主旨:

    「再生醫療倫理規範」、「醫療機構申請執行再生技術治療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之藥品、醫療器材或醫療技術及應遵行事項」、「執行再生醫療之醫師資格規範」及「再生醫療技術不良反應致重大傷害或死亡之救濟措施應遵行事項」,業經本部於115年1月2日以衛部醫字第1141671851號公告發布,請查照。

說明:

    旨揭法規內容業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及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之「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專區,請於該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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