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2026-01-12
- 文件類別:函
- 文號:衛授食字第1141403904號
- 分類:依公告仿單變更
- 點閱次數:92
主旨:
-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司依說明段辦理含metronidazole及其他nitroimidazole類成分藥品之中文仿單變更,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依據:
- 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二、本部彙整國內外臨床文獻、仿單及不良反應通報資料,評估柯凱因氏症候群病人使用含metronidazole及其他nitroimidazole類成分藥品與發生嚴重肝損傷具相關性,爰於115年1月12日衛授食字第1141403884號公告修訂旨揭成分藥品之中文仿單,其藥品許可證清單詳如附件。
三、貴公司應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20條第1項第21款規定格式擬製中文仿單,並於115年11月19日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逾期未完成者,將依前開藥事法規定,廢止相關許可證。
四、倘貴公司於115年3月19日前向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本函要求辦理中文仿單內容變更事宜,毋須繳交規費。逾期申請者,或修訂內容有本項以外之變更項目者,仍請依相關規定繳交規費辦理變更。
公告影像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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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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