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97-05-19
- 分類: 藥品臨床試驗 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 文號:衛署藥字第86030776號
- 主旨:補充規定本署82年 7月 7日衛署藥字第8246232 號公告新藥安全監視制度並自即日起實施。
- 發文/公布日期:2002-06-04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10023276號
- 分類:藥品臨床試驗、其他
- 點閱次數:190
主旨:
- 修訂八十六年五月十九日衛署藥字第八六○三○七七六號公告事項,有關持效性釋出製劑及含穿皮貼片劑相關事宜,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 藥事法第三十九條、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醫療法第七條。
說明:
- 八十六年五月十九日衛署藥字第八六○三○七七六號公告事項一修訂如下:
持效性釋出製劑(含穿皮貼片劑)屬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衛署藥字第○八九○○三五八一二號公告之適用範圍,廠商申請該新藥查驗登記,除依現行規定檢附資料外,應另檢附銜接性試驗計畫書或報告資料送署審查。惟廠商得於申請查驗登記前申請銜接性試驗評估。
公告影像檔
- 0910023276-公告事項.doc doc 24.1KB,下載 6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