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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2001-03-2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900018284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35

主旨:

    公告增列「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名單」一項(如附件)並修訂「罕見疾病適用藥物」之名稱為「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

依據: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及九十年三月八日衛署保字第0九000一七五九0號函。

說明:

    一、 該項罕見疾病藥物自即日起適用。 二、 原公告之「罕見疾病適用藥物」名稱修訂為「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

公告影像檔

相關附件檔案

如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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