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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84-06-1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475935號
  • 分類:其他
  • 點閱次數:174

主旨:

    公告在藥品或化粧品中 SELENIUM DISULFIDE 之含量規定。

說明:

    含 SELENIUM DISULFIDE 0.5 % 以下應屬含藥化粧品管理,含該成分 1% 以上(包含 1%) 者,應以藥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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