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公布日期:1988-04-25
- 分類: 藥品查驗登記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728357號
- 主旨:檢送經修訂之「藥品委託製造實施要點」一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查照辦理。
- 發文/公布日期:1989-02-21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0775423號
- 分類: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68
主旨:
- 公告購置龍潭製藥專業工業區藥廠,其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限展延之規定事項。
依據:
- 推動優良藥品製造準則小組第五十七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說明:
- 公告事項:
一、購置龍潭製藥專業工業區藥廠,其作業規範(軟體)在77年底前,完成報經本署審查符合標準者,得審酌其建廠計劃,准予展延藥品許可證之有效期限二年,屆期未能符合優良藥品製造標準者,應依本署77年 4月25日衛署藥字第728357
號函向本署辦理委託製造。
二、前列藥廠,在未核定為已實施GMP藥廠前,不得參加公立醫療院所聯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