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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2-05-22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08140614號
  • 分類:其他、藥品查驗登記
  • 點閱次數:109

主旨:

    公告原料藥重要前驅物七-胺基頭孢素酸(7-AMINO CEPHALOSPORANIC ACID)其輸入數量,即日起不受限制。

依據:

    促進國內藥廠製造原料藥實施要點八、規定。

說明:

    公告事項︰ 一、廠商申請輸入原料藥重要前驅物七-胺基頭孢素酸(7-AMINO CEPHALOSPORANIC ACID)其數量即日起不受限制。 二、本署(部)於79年 8月23日衛署藥字第895762(經〔79〕工041912)號公告同時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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