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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公布日期:1994-09-29
  • 文件類別:公告
  • 文號:衛署藥字第83055922號
  • 分類:上市後管理
  • 點閱次數:298

主旨:

    公告含 UBIDECARENONE 成分藥品有關事宜。

說明:

    一、含UBIDECARENONE 成分藥品,原列入暫緩評估,前經本署75.03.08衛署藥字第582596號 77.01.23衛署藥字第715252號公告在案;茲經本署審慎評估廠商陸續檢送之相在案;茲經本署審慎評估廠商陸續檢送之相關研究報告結果,本項藥品改列評估通過處分,適應症修正為「心衰竭之輔助療法」。 二、曾於期限前檢附規定資料參與再評估之藥品許可證持有者,應於八十四年二月一日前辦理許可證適應症變更,逾期未辦理者,依藥事法有關規定辦理。 三、兼復日商衛材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芳鑫貿易有限公司,武璋貿易有限公司八十二年十二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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